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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刑讯逼供的招数是非常多的。

普通老百姓不要说被打,只要看到别人被打,基本立即吓得屁滚尿流,让你说自己杀了人,你也会承认。

云南的那个绿帽老公杜培武案件中,杜培武就被刑讯逼供整的很惨。

杜培武是昆明戒毒所的一个民警,老婆也是警察,在市局上班,两人有一个孩子。

杜培武有个好兄弟叫做王俊波,是警校的好友,也是当时警校训练尖子之一,当时在昆明下属一个县公安局当副局长。

王俊波经常来昆明办事,杜培武就让他住在自己家。因为杜培武的工作需要值班,所以晚上不在家上的时候,就让妻子招呼王俊波住宿,他们两人也很熟悉,认识很多年。

没想到,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期间杜培武老婆做过一次人流,后来怀疑是王俊波的。

但杜培武根本就没发现这种事,也没有怀疑过人流有什么问题,甚至还找王俊波去诉苦。

然而,1998年4月22日,出了一件大事。

杜培武当晚在戒毒所值班,拨打妻子电话并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多想。

实际上,当年发现了王俊波和杜培武老婆的尸体。这两人都被铐在一辆面包车上(王俊波所在单位的车),被人近距离开枪射中要害而死。其中杜培武老婆死后,还被钝器打砸面部,导致血肉模糊。

两人的警官证被丢在车上,车上也没有明显的财物丢失。

经过尸检表明,杀死两人的手枪,就是王俊波佩戴的77式手枪,此时枪支不知去向。

另外,在杜培武老婆身上检测出男性精液,经过比对是王俊波的,也就是说两人死前应该发生过关系。

死了两个警察这可不是小事,这就是震惊昆明的422大案。

当时有人就认为,是因为王俊波不讲义气,搞了兄弟的老婆,杜培武一怒之下将奸夫淫妇一起杀死。

为什么这么推测?

主要在于一些常识性推论。

正常盗贼不可能去抢劫配枪警察,王俊波是当时警校赫赫有名的技术尖子,拔枪速度极快。

就算是有盗贼抢劫,王俊波可以迅速拔枪抵抗,怎么可能被人拷在车上活活打死。

况且,盗贼就算误抢了警察,在制服两人以后似乎应该直接逃走,根本没有必要去开枪杀人,为自己惹上死罪。

还有,车上财物没有明显丢失,车辆也没有被抢走,杜培武老婆没有遭到强暴,总之不像是劫财劫色案件,像是报复杀人。

而王俊波和杜培武的老婆都没有什么大仇人,所以杜培武的嫌疑就增加了。

于是,当时就有刑警将杜培武诱捕,进行了审讯。

杜培武是个山东大汉,从警也有10年时间,自己搞过很多审讯,照常理来说不但有经验,也有对抗的方法。

可惜,杜培武也就只坚持了5天而已。

当时负责案件的小头头明确说:你不说,就把你打到半死,只留你一口气,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杜培武坚持说没杀人。

结果,审讯他的警察被分为三班,不分昼夜开始刑讯。

杜培武回忆,先是将他铐在窗户上,审讯者用拳头、用皮鞋不断地猛打。

后来杜培武被发现双额叶轻度脑萎缩,就是被皮鞋反复重踢头部,导致脑部出血受损。

这种打并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就又用电警棍,用高压电逐一电击杜培武的脚趾和手指。

这种电击可以导致十级疼痛,也就是仅次于女人生孩子那种疼痛,尤其电手指更是厉害。

但杜培武也很硬,怎么电都不说,把电警棍的电池都用完了。

审讯他的警察,就当着他的面换电池,然后接着电。

杜培武被电时发出尖利的惨叫声,因为这里是刑侦三大队的办公室,楼里面还有其他民警办公,唯恐影响不好,就将杜的嘴巴用毛巾塞住。

因为电击,导致杜培武手指出现后遗症,始终无法恢复。

眼见这些招数没用,警察又用了新招数:把他的双手铐在门框上,整个人呈「大」字型悬空吊着。过一段时间后在他的脚下塞一张凳子,好让他「老实交代」。要是杜培武不说,他们就把凳子抽掉,如此反复。

这个招数,将杜培武手腕拉的血肉模糊。

另外还有很多其他刑讯逼供的招数,而且是不分昼夜的搞他。

这样搞下来,就算铁打的人也守不住。

山东大汉杜培武苦苦支撑了5天,最终精神几乎崩溃,被迫承认杀人。

杜培武回到看守所时,其他犯人看到:目光呆滞、步履蹒跚,浑身上下伤痕累累。他手腕和脚踝上的皮肉,都因为长期戴着手铐和脚镣,被磨得血肉模糊,甚至腐烂、发脓。

正常来说,这种刑讯逼供的东西,只有一些漏洞百出的口供,并没有任何可靠证据,应该是无法定罪的。

然而,杜培武却被认定报复杀人。

审讯的时候,还出现了颇有喜感的一幕:

「这是我被他们刑讯逼供时穿的衣服,我是被他们打得受不了,才被迫认罪的!」杜培武举着刑讯逼供时穿的血衣,在法庭上哭诉着。

「衣服放下吧,不要再纠缠这些问题了。」审判长对杜培武的控诉,却是熟视无睹。

「我没有杀人!我无罪!我是被冤枉的!」面对审判长的无动于衷,杜培武禁不住高声大呼。

审判长也有些火了,他提高声量说:

「你说你没有杀人,拿出证据来!」

听到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杜培武一下子瘫软在地,再也无力喊冤。

1999年2月5日,杜培武被昆明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杜培武不服,上诉说自己无罪。

云南省高院审讯期间,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尤其重要的是,作案凶器那支手枪,一直不知去向。而且现有证据,难以证明杜培武确有作案时间。

同年10月20日,云南省高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杜培武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没有对杜培武斩立决,等于救了他的命。

大概1年后,著名的杨天勇杀人团伙被破获:团伙先后作案25起,抢劫枪支2支,盗抢奔驰、三菱等各型机动车24辆,总价值人民币370多万元,杀死无辜公民19人,杀伤1人。

车站派出所民警杨天勇被捕后,承认曾经杀死了王俊波和杜培武的老婆。

当时他们团伙成员,准备寻找猎物绑架抢劫,正好选中了正在偷情的王俊波和杜培武老婆。

杨天勇谎称是抓卖淫嫖娼,由于他穿着警服,王俊波两人没有怀疑,但说自己也是警察。

杨天勇看了两人的警官证以后,知道这次玩砸了,想恐吓他们几句就离开。

没想到,杜培武老婆很强势,反而质问杨天勇是哪个派出所的?还说自己同局里领导都很熟。

当时杨天勇这伙人已经杀了不少人,听到女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这种话,立即认为必须杀人灭口,不能留活口。

于是,杨天勇就转身回来,说怀疑两人伪装警察,要打电话去市局查实。然而杨天勇就问王俊波:你身上有没有携带武器?有的话先交给我保存。

王俊波因为搞人家老婆,本来就比较心虚,加上没有怀疑穿警服的杨天勇有什么问题,就拔出自己的77式手枪交给他。

杨天勇拿过枪就对着两人射击,将他们全部打死,随后又在杜培武老婆尸体的脸上砸了几下,伪装成抢劫或者报复杀人。

最关键的是,在杨天勇的保险柜里面,找到了王俊波的77式配枪。

2000年7月6日,云南省高院对杜培武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告杜培武无罪并予释放。

经过这番折腾,杜培武留下严重的心理和生理阴影。首先是经过残酷刑讯逼供,杜培武全身留下多处残疾。其次是心理阴影,杜培武被释放后很久,看到穿警服的就浑身发抖。他的同事和警校朋友来看望他,都被要求穿便服。

杜培武被整成这样,害人者也没有受到什么严惩:2001年8月3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刑讯逼供罪,一审分别判处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秦联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队长宁华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看清楚了吗?两人都是缓刑,也就是不需要坐牢。

杜培武的案件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什么?

倒也不是什么刑讯逼供,而是整套流程的形同虚设。

按照这种办案方式,全中国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说你是杀人犯,还能让你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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