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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院区绿化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河南2023-01-10

招标编号:ZDJHZB-2022-205

招标编码:CBL_20230110_106353213

开标时间:2023-02-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院区绿化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院区绿化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院区绿化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DJHZB-2022-205;

2.3项目地点: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2号;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院区内植物树木及后期养护,包括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或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2:00时到17:3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营业执照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

4.4 获取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领取。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保证其获取招标文件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3621121064@163.com电话同步)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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