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学研究(上海法学研究集刊是什么刊物)



上海法学研究,上海法学研究集刊是什么刊物

记者|董耀平张毓顺

责编|郭新磊

正文共4044个字,预计阅读需12分钟▼

近年来,青海省法学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团结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扎实开展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为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贡献法学力量。

立足政治优势,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是关系法学会工作的根本性、首要性问题。近年来,青海省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引导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夯实法学法律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

在省法学会的积极推动下,截至目前,青海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区、30个团体会员单位均成立党组织,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党的领导全覆盖。通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实地调研、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学术交流等工作,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真正领会和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手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的要求,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法学会重要议事日程,省委政法委全体会议、委务会和省法学会会长会议、党组会经常分析部署法学会机关和法学法律界意识形态建设,压紧压实各级法学会党组的主体责任,并着力强化对重要论坛、课题管理、期刊、网站、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的审核把关,牢牢把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立足专业优势,发挥法律服务作用

自身价值只有在专业优势的发挥中才能体现,法学会的专业优势要在法律服务实践中检验。青海省法学会坚持“团结、引领、服务”的工作方针,着力在“服务中心工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打造法治宣传品牌”三个方面下功夫,主动融入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在推动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中展现了积极作为。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市域社会治理、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推进司法公开、依法维护藏区稳定、信息安全及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和法律问题,青海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成功申报重大课题30项,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并充分发挥联系法学法律人才的优势,分别向党委、政府和立法部门推荐17名“法律顾问”人选,向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2批24人担任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5批32人担任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面试考官。

在省、市两级人大立法工作中,省法学会先后派员参加民法典分编、《青海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草案)》、《西宁市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立法咨询,提出法律意见35条,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会同省人大等部门,召开立法论证会、研讨会,参与民法典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一)》、《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关于起草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95条修改意见和建议被立法部门吸纳,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助力法治青海建设。

同时,青海省法学会致力于推动各市州、县区法学会成立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与平安青海建设成员单位、行政执法部门等一起开展法律服务;推动各市州、县区法学会设立“社区法律会诊站”,整合社会法律工作者、政法部门离退休老同志等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发挥法学会第三方独特优势,开展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各部门采用政府购买途径聘请法律顾问,扩大法律顾问服务对象范围,助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法学会、律协、公证等平台作用,积极调动律师、公证等法律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行动、依法办事,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的法治防线。

青海省法学会始终坚持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发挥法学人才聚集优势,以专家学者为支撑,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和高校学生为重点,以创立新亮点、体现新特色为目标,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立足人才优势,发挥专家智库作用

青海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换届以来,按照“服务为先,需求导向”原则,创建法律专家人才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有效发挥高端智库服务作用,让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围绕破解长期制约青海法学研究工作中研究课题等级不明确、资助经费偏低等问题,青海省法学会联合社科联,首次将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列入全省社科研究规划,明确了省法学会重要立项课题的省部级课题等级,并修改完善《青海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立项、管理、鉴定以及成果转化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围绕法治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等时政热点,省法学会开创并成功举办了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邀请数十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最大程度汇聚众人智慧、最大程度汇聚理论成果,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思想性、较强针对性、较好指导性的对策建议,为青海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三江源法治论坛”举办以来,累计征文1944篇,获奖112篇,编印《三江源法治论坛获奖论文集》4期,进一步繁荣了法学研究。

此外,围绕生态保护主题,省法学会联合省属各高校,举办以“生态保护与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为主题的“第五届青藏高原法治论坛”,邀请天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等十三所高校的专家学者90余人齐聚西宁,就国家公园、青海湖保护等论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2022年,在重庆举办的第十七届“西部法治论坛”中,青海省推荐的13篇优秀论文中7篇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其中,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黄涛撰写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视域下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化治理研究》荣获一等奖,填补了青海省在此项论坛中一等奖的空白。

为进一步明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选拔制度、管理办法、考核机制,省法学会对政治立场、法学功底、从业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入选人员的产生、工作职责、从业限制、解聘情形等方面的条件,切实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保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的纯洁性和服务效果的专业性。

此外,青海省法学会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实与“法律之家”“法律顾问站”“调解中心”“互联网+法律服务”“志愿专家诉讼服务”“企业法律服务站”“社区法律会诊站”等传统工作项目相结合,实现业务流程优化重组,工作质效提档升级,并积极吸纳地方党委、人大政协、公检法司等司法实务部门以及林草、农村农业和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部门的业务专家参与,积极稳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

立足职能优势,发挥人才培养作用

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必须培养选拔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青海省法学会始终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力争从法学法律人才管理平台向人才培养平台转变,使法学会成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阵地。

省法学会鼓励全省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参与全国及各省市举办的各类法学论坛、沙龙、征文,其中1名法学法律工作者荣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省法学会被评为“全国社科联创建新型智库先进社会组织”,荣获“董必武优秀法学成果奖”优秀组织奖,1人2次被省社科联评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优秀个人”。

在中国法学会开展的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西宁市法学会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海西州法学会特格斯同志被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此外,省法学会组织开展第三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暨第一届“优秀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2名“青海省优秀法学家”,4名“优秀青年法学家”,真正发挥了法学会人才培养阵地作用。

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原则,依照《青海省法学会贯彻〈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的规定,青海省法学会积极做好会员发展、管理、服务工作。第七届理事会换届以来,全省法学会个人会员由535人增加到5166人,增加了近10倍;团体会员由15个增加到30个,会员覆盖面更广、结构更趋向合理。为加强对会员的动态管理,省法学会对所有会员信息实现电子化,做到动态管理。同时,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创立联络员QQ群,举办高质量法学沙龙20期,促进会员之间交流学习、增进友谊、分享经验,广大会员对法学会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为打造法治建会模范机关,省法学会制定《关于加强地方基层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州)、县(区)三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并聚焦以党建促会建、党建强会建的目标,结合突出政治职能和法学会特点,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要求,制定《关于加强地方基层法学会党组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市(州)县(区)法学会成立党组的任务书和时间表,全力推进各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工作,全力推进研究会建设,先后成立青海省监狱法学研究会、三江源国家公园法治研究会、青海省民族语言(藏汉双语)法学教育研究会和青海省税收法治研究基地,奠定了“基层法学会+专业研究会”双轮驱动发展的工作基础。

今后,青海省法学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学会群团组织职能作用,团结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推动新时代全省法学理论研究繁荣发展,在全面依法治省的伟大实践中贡献更多才智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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